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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公告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等文

  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公告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等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我校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有關政策已經確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劃線及復試名單

  1.我校各招生學院、所、實驗室、中心、地調院(以下簡稱單位)的招生計劃(不含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單獨考試招生計劃)見附件一,具體分專業(方向)計劃由各單位在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中公布。

  2.為進一步改善生源結構,學校設立65名優秀生源調劑專項計劃,申請條件及程序見附件二。

  3.各單位在國家分數線(見附件三)基礎上按照120%-150%左右的復試比例確定各專業(方向)的復試分數線,確定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生源不超過120%的專業執行國家分數線,可接收調劑使復試總人數達到120%左右,但一志愿生源和調劑生源分開排隊,優先錄取一志愿生源。

  4.單考生招生計劃20人,差額復試比例為120%,復試名單由學校統一下達至各單位,復試合格考生按初試成績排序確定錄取名單,計劃單列。

  5.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招收50人,考生進入復試基本要求為總分245分,可接收外校調劑生。復試名單由學校統一公布,其中漢族考生(應具有在民族自治地區3年以上工作經歷)比例不超過10%。復試合格名單由學校綜合分省招生計劃及民族比例等情況擇優錄取。

  二、復試和調劑復試

  1.各單位在3月18日前公布本單位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各復試小組應在復試前2天公布復試工作細則。復試費用100元/人,按照財務收支兩條線原則由各單位自行收支。

  2.各單位公布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后,考生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anzhao.cug.edu.cn)招生系統查詢復試資格,接收復試通知。

  3.資格審查: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在2015年9月前可畢業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畢業證待辦證明》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籍考生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資格申請表》,網絡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讀高校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學歷有疑問考生須持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準考證,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對于報考關鍵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等)有誤的,要由考生提出修改申請,各單位審核后統一匯總后交研招辦處理。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復試內容

  復試一般應包含以下內容:

  1)專業課筆試(包括答題、畫圖、撰寫研究設計等)或實踐能力測試。由各單位自行命題和評卷,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條件許可的單位可單獨組織對考生的實踐能力考核。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心理健康狀況、外語聽說能力等。

  3)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4)管理類聯考考生復試時須測試思想政治理論并記入復試成績,該科目命題和評卷由學院組織。

  5.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部分成績之和。復試各部分成績或復試成績未達到相應滿分的60%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未達60%者不予錄取。

  2)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100*(初試成績/初試滿分)*(1-復試權重)+100*(復試成績/復試滿分)*復試權重。

  各專業復試權重為30%-50%,由各單位根據學科特點自行確定。

  6.加分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研招辦審核通過后方可加分。

  7.調劑復試

  1)條件:調劑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劑條件。調劑生須在報考專業上線,且統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享受照顧分數線的考生如調出照顧專業,須達到報考專業所在門類的普通線;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和會計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五個專業。

  2015年接收外校調劑生本科畢業學校須為重點高校或畢業專業為重點學科,且報考重點高校(或中國科學院)。優秀生源調劑專項考生除須符合上述條件外,初試成績須為優良以上。

  2)調入手續:外校調劑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傳遞數據、辦理手續。

  3)調出:我校未錄取考生,達到國家分數線并符合調劑規定的,自行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聯系調劑,各單位充分發掘各自資源做好協助工作。考生調劑成功后由研招辦統一辦理轉寄初試試卷手續。

  8.體檢:3月23日-24日,3月30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考生到校醫院體檢,請各單位通知考生(含未體檢的推免生),并從招生系統中打印考生體檢表蓋章后發給考生。未能在上述時間內體檢的考生,可憑體檢表到二甲以上醫院自行體檢。

  考生憑在報考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領取的體檢表,到醫院三樓財務室交費(40元/人)(本校畢業生可自帶照片一張在交費同時另交10元再領取一份“畢業生體檢表”做畢業檔案備用,5月份不再參加“畢業體檢”)。

  一樓:身高、體重、X光胸透。

  二樓:外科,眼病、色覺。

  三樓:內科、血壓、脈搏、抽血。

  體檢完畢請將體檢表交三樓保健科,同時查視力。

  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外校推免生入學時須補辦體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