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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復試一、復試工作原則堅持科學選拔,采取多樣化的考查方式,確保生源質量。堅持公平、公開、公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MPAcc)招生復試


一、復試工作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采取多樣化的考查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堅持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在對各項考核進行客觀評價的基礎上,擇優錄取。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統籌安排。


(二)復試工作小組具體開展復試各項考核。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復試錄取期間的巡視和監督。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內容


(一)復試分數線


在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根據2017年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MPAcc)招生計劃數,采取1:1.5差額復試,確定復試分數線如下(見下面表格)。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年全日制MPAcc研究生招生計劃為80人(含1名推免生),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招生計劃為30人。


 

 

(二)復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內容包括《會計》和《財務成本管理》。

 

參考書目:

 

《會計》: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財務成本管理》: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考試時間120分鐘,總分100分。請各位考生自己攜帶科學計算器。

 

2.面試

 

(1) 外語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英語聽說能力,總分100分。

 

(2) 思想政治理論與綜合能力面試。主要考核認知分析和邏輯思維能力,總分100分。

 

四、復試具體安排

 

(一)復試名單

 

考生可在附件1中查看我院2017年會計專業碩士(MPAcc)招生復試名單,我院不再另行發放紙質復試通知。若有考生放棄復試資格,請于3月21日前告知我院研究生處(0592-2578126)。

 

(二)資格審查

 

入圍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年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MPAcc)招生復試名單的考生必須攜帶以下材料到我院進行資格審查,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1)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年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MPAcc)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該表的空表可在附件2中下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大學期間成績單一份(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或藍色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考生自述表(該表空表可在附件3中下載)。

 

注意:

 

境外取得學歷學位者,請出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同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政審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三)復試日程

 

 

五、調劑事宜

 

(一)不接受校外考生調劑進入廈門國家會計學院會計專業碩士(MPAcc)的申請。

 

(二)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線而未達到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或經我院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開具的正式調劑接收函及本人調劑申請辦理有關調劑手續。

 

(三)未達到全國復試分數線的考生的報考材料不能轉寄至其他院校。

 

六、錄取工作

 

根據參加復試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綜合排名,按照“成績優先,兼顧自愿”原則,分別錄取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根據自己的意愿,依次選擇學習方式。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名額錄取招滿后(2017年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全日制會計專業碩士計劃招生名額為80名(含推免生1名)),排名靠后的考生可以選擇以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入學,直到非全日制招生計劃名額錄取招滿為止(2017年學院非全日制會計專業碩士計劃招生名額為30名)。復試合格并選擇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錄取方式錄取。考生需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并按要求填寫個人調劑信息,收到學院的擬錄取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明確回復,否則學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按照廈門國家會計學院2017年會計專業碩士(MPAcc)招生簡章要求,廈門國家會計學院非全日制會計專碩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錄取考生需與學院簽訂定向協議,檔案關系不能轉到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一)錄取成績的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由專業課筆試、外語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理論與綜合能力面試三部分成績組成,三部分成績權重比例為7:2:1。

 

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專業課筆試成績(100分)*70%+外語綜合面試(100分)*20%+思想政治理論與綜合能力面試(100分)*10%。

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60%+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40%。

 

(二)下列情況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

 

3.體檢不合格者

 

七、復試監督及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工作細則、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在網上公布。網址: http://mpacc.xnai.edu.cn/。

 

(四)實行復議制度。在招生過程中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樂老師 0592-2578126

 

投訴監督舉報電話:0592-2578082 ,郵箱:[email protected]<s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 */</script>

 

八、其他

 

(一)考生可在學院注冊中心(0592-2578425)辦理入住手續,費用自理。若遇到學院客房不足情況,將無法安排考生住宿。請各位考生提前妥善安排自己的行程。

 

(二) 在復試和錄取期間,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如有新的政策和規定,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處將及時通告,并遵照執行,務請考生及時關注我院網站及其他相關網站上的最新通知。

 

(三) 所有與招生相關的信息請以我院網站公告為準,郵件不再一一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