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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會計碩士MPAcc復試分數線已經公布了,2017年華東理工大學會計碩士分數線:總分175 109 55分。根據《教育部2017全國碩士
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會計碩士MPAcc復試分數線已經公布了,2017年華東理工大學會計碩士分數線:總分175/109/55分。
根據《教育部2017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華東理工大學關于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生源質量保證的主要環節,商學院2017年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采用綜合性、多樣化的考察方式,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綜合成績,結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開,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及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為加強管理,使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更加規范、科學,商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若干個面試專家小組(以下簡稱面試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5人組成,商學院院長擔任組長;每個面試小組由5名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設組長1名,由博士生導師或教授擔任,設秘書1名,負責具體文秘工作。
三、復試時間安排
(一)時間
1.全日制考生報到、資格審查: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
復試宣講:2017年3月25日(周六)下午
全日制考生面試時間:2017年3月26日、27日、28日、29日,分四天面試。
2.非全日制考生報到、資格審查: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
復試宣講: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
非全日制考生面試時間:2017年4月3日(周一)。
(二)面試順序
考生在資格審查當天現場抽簽,決定面試的時間和組別。
面試小組由組長在面試當天現場抽簽,決定面試的組別和地點。
四、復試內容、形式及成績評判
(一)復試內容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包括:
1.筆試(40分)
(1)基礎英語聽力(5分)
(2)專業知識和技能(30分)
(3)政治理論考試(5分)
(4)綜合素質測試。此項測試結果僅作為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
2.綜合面試(60分)
(1)外語口語交流能力(5分)
(2)專業素質能力(45分)
(3)綜合能力(10分)
(二)特殊加分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三)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復試面試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3)×50%+復試成績×50%
各專業復試結束后,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向考生公布。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消除組與組之間的評分差異,通過計算各小組均分進行加權平均,對考生的面試初始成績進行加權平均后作為最終面試成績。
五、復試規則和要求
(一)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按照學校2017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條件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由學院發給復試準考證。考生憑復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和面試。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對資格審查有疑問的,學院上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體檢
復試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格檢查。
(三)復試分數線
我校2017年會計碩士(MPAcc)的復試分數線為:英語二:55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09分,總分:175分。
(四)招生計劃數與復試比
我校2017年會計碩士招生總計劃數為290人,其中全日制90人,非全日制200人,復試比1:2。
六、校內調劑
我校2017年會計碩士實行校內調劑,報考全日制方向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調劑至非全日制方向。
申請調劑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按照《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研究生招生簡章》,申請調劑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相關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2)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3)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申請校內調劑學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校2017年會計碩士(MPAcc)復試分數線。
七、錄取
(一)第一志愿錄取
2017年會計碩士研究生的錄取按照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名額,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分類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確定。未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進行體格檢查或體格檢查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調劑錄取
在既定的調劑名額的基礎上,調劑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八、其他
(一)錄取新生學費及獎學金的確定
錄取的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需要交納的培養費標準詳見《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會計碩士招生簡章》;錄取新生的獎助學金確定按照《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學費及獎、助體系設置方案(試行)》(校研【2014】85號)執行。
(二)錄取結果及名單公式
學院在復試結束、復試結果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須將復試結果、擬錄取及不錄取名單及時公式,同時在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本細則由商學院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復試期間若有咨詢或投訴可與商學院專業學位教育中心會計碩士項目部聯系,聯系方式:
電話:021-64252787
郵箱:mpacc ecust.edu.cn
地址:第三教學樓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