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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鄭州輕工業學院2017年MPAcc復試分數線:210一、復試要求1 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上
鄭州輕工業學院2017年MPAcc復試分數線:210
一、復試要求
1.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上線人數較多。根據復試人數:招生人數=1.5的比例,我校復試線定為210分。
2.成立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并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遴選,選派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成立會計學科專業復試小組,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對復試小組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需要回避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3.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復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二、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2017年3月24日到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學大道校區食工樓1樓102室)進行以下幾個方面的資格審查: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初試準考證;
2.往屆生交本(專)科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學信網);
3.應屆生交學生證原件及學生證帶照片一頁的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學信網);
4.應屆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招辦(開《自考成績證明》)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開《屆時畢業證明》);
5.本(專)科學習成績單復印件(應屆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往屆生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均須加蓋公章);
6.半年內二級甲等醫院體檢單(主要內容包括:裸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透、身高、體重、血壓、肝功能(轉氨酶))。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文件要求,招生體檢不再進行“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
三、復試工作安排
(一)復試采取差額形式。
(二)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應提前在研究生處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公示內容包括經濟與管理學院MPAcc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專業知識和能力、英語能力以及綜合素質。
1.專業課筆試
時間:3月25日上午,英語筆試8:00-9:30;專業筆試9:40-11:40
思想政治理論13:10—14:10
地點:資格審查時到研究生處查詢
2.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時間:3月25日下午14:30面試
地點:經管樓307室。
3.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
時間:3月25日下午14:30面試
地點:經管樓415室、410室。
經管學院復試領導小組組織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面試要有情況記錄,并認真填寫《鄭州輕工業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
綜合素質面試目的是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基礎知識掌握程度,綜合分析表達能力,管理經驗,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等。
各復試小組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復試過程中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4.政治思想素質考察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著重了解考生對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認識,并對考生的專業思想和治學態度進行必要的考察。
五、復試方式
復試過程全程錄像錄音。復試成績為100分,其中:
1.英語水平測試(占復試成績的30%,30分)
(1)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10分)。每個考生的聽力和口語測試時間為6~8分鐘。
考查內容分二部分:
A、自我介紹,不少于200個單詞;
B、測試人員與考生的英語對話交流。
主要考察三個方面:
A、語法與用詞的準確性、語法結構的復雜性和詞匯的豐富程度以及發音的準確性;
B、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
C、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
(2)英語筆試(20分)。英語筆試由研究生處統一組織,考試時間為1.5小時。
2.專業筆試(占復試成績40%,共40分,其中《會計學》、《財務管理》30分,《政治理論》10分)
專業筆試有《會計學》、《財務管理》和《政治理論》,筆試主要測試學生基本財務理論、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會計學》、《財務管理》考試時間為2小時,《政治理論》考試時間為1小時。其中《會計學》、《財務管理》由經濟與管理學院組織命題,《政治理論》由研究生處統一命題,研究生處統一組織考試。復試科目試題及答案保密程度在啟用前屬于國家機密級。
對同等學力(本科結業生、高職高專畢業滿兩年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和跨專業報考的考生,應加強報考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和實踐技能的考查,要求加試2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應依照我校2017年招生簡章設定,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60分為合格,此成績作為錄取資格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3.專業面試(占復試成績的30%,30分)
專業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進行測試。采取單獨面試與小組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每6名考生為一組。
程序與規則:
A、面試小組組長宣布管理綜合面試考試開始,請考生進行自我介紹,每名考生2分鐘左右。
B、每名考生抽取2個試題,宣讀抽中的試題,并立即回答。
C、評委老師根據考生的介紹進行提問,每名考生問1到2個問題。
D、面試小組組長宣布管理綜合面試結束,請考生及時研究生處網站通知。
面試成績的評定,由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填寫評分表,由記錄員現場統計并封存。復試小組成員的評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20%(不含20%)時,視為無效,去掉后,重新計算平均分。面試過程中要求面試考場與等待場所分離。開考后,除考場工作人員和應試考生外,任何人不得出入面試考場和等待場所。
復試結束后將面試記錄及筆試試卷交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審查后返回各院(部)留存。
復試中若發現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問題,或初試和復試成績差異較大,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寫出書面材料并及時報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處理。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K×(相應的百分數)+復試總成績×(相應的百分數)。其中:
1.MPAcc專業學位的考生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MPAcc專業學位K=3。
七、錄取辦法
1.按照學科專業招生名額,根據考生總成績(初試+復試)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
2. 擬錄取名單要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招生信息欄目統一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公示結束后,擬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招生單位上報平臺的備案信息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①未達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者。
②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③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
④同等學力及跨專業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低于60分者。
⑤初試、復試中有作弊行為者(含初、復試筆跡核對不一致者)。
⑥體檢不合格者。
八、復試監督
1.復試過程的監督嚴格依照《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執行。
2.經管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由經濟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九、復試日程
1.報到及資格審查
時間:3月24日資格審查
地點:科學大道校區研究生處辦公室(食工樓1樓102室)
2.筆試
時間:3月25日上午,英語筆試8:00-9:30;專業筆試9:40-11:40
思想政治理論13:10—14:10
地點:資格審查時到研究生處查詢
3.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時間:3月25日下午14:30面試。
地點:經管樓307室。
4.專業課及綜合素質面試
時間:3月25日下午14:30面試。
地點:經管樓410室、415室。
5.同等學力及跨專業考生加試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