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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北京國家會計學院2017年MPAcc、MAud復試分數線:233 42 84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和職責

 

1.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組長、副組長由學院院長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成員由研究生部、教研中心、紀委辦公室組成。

 

2.學院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和協調復試及錄取工作。復試工作小組成員由相關專業的學術帶頭人、碩士生導師、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的教師及研究生部工作人員組成。

 

3.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負責嚴格審核參加復試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有效身份證件等。資格審查工作小組成員由負責學生思政及管理工作的教師構成。

 

4.學院黨委指派紀委辦公室成立督查工作小組,負責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

 

5.學院選派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作風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各類人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考生的權益。

 

三、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北京市碩士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同一專業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須執行相同的分數線標準,結合我院招生計劃及報考生源情況,采取150%的差額復試比例,我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劃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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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劑事宜

 

1.我院會計碩士(非全日制)接收調劑,詳情請查看我院網站學位教育調劑相關通知,歡迎符合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

 

2.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將于3月17日正式開通調劑系統,請有調劑意向的考生及時提交正式調劑申請。

 

3.未達我院復試分數線的我院一志愿考生,請按教育部調劑政策要求自行聯系外校調劑。

 

(三)復試內容

 

1.復試包括資格審查、心理測試、專業能力筆試、個人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無領導小組討論和體格檢查。

 

2.會計碩士和審計碩士將在個人綜合面試環節中加試政治理論考核。

 

3.關于體格檢查,請考生使用標準體檢表(附件1)至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于復試時提交我院。

 

(四)計分辦法

 

1.資格審查和體格檢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計;

 

2.復試總成績為400分,其中專業能力筆試、個人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無領導小組討論各占25%,每項滿分均為100分;

 

3. 心理測試采取閉卷筆試形式,結果僅作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4.不按時參加復試者視作放棄復試資格。

 

(五)一志愿考生復試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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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調劑復試預計將在4月13、14日進行,日程另行公布。

 

(六)準備材料

 

1.資格審查準備材料: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出示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及復印件1份(含個人信息及注冊信息的每一頁),或學校學籍部門開具的應屆生證明及復印件1份;

 

(4)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及復印件1份,有學士學位者還需出示學位證書及復印件1份;

 

(5)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出示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及復印件1份;

 

(6)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者,出示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同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

 

(7)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生)或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生);

 

(8)提交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成績專用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所有復印件一式一份,請考生在每頁復印件上加注“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簽名。

 

2.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報告。

 

3.考生“個人評定”6份。

 

(七)錄取工作

 

1.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

 

會計、審計碩士: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50%+復試成績/4×50%

 

稅務碩士: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4×50%

 

2.錄取原則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及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者,不予錄取。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心理測試結果供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考生自報考至入學辦理學籍期間均不得修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信息,因上述事項影響錄取、報到及畢業等 ,考生責任自負。

 

四、監督及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及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3.實行復議制度。在相應規定時限內,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

 

4.紀委辦公室對復試錄取工作全程進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監督。

 

5.考生請登錄我院網站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等信息,擬錄取名單預計于4月中旬公布。

 

網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73

 

五、住宿及餐飲說明

 

1.2017年3月27日-28日可為考生提供食宿 (費用自理)

 

住宿標準:176元/天·人(學生公寓單人間)

 

餐費標準:早3元、中15元、晚15元,共33元(自助餐)

 

2.辦理報到時預交600元,其中:入住押金100元,復試費100元,住宿費和餐費400元。

 

3.結算費用時退還押金,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