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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陜西省關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延安大學研究生處《關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和錄取工作原則
1.全面貫徹國家及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2. 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質考核,重點考核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和創新意識。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實施陽光招生。
4.堅持以人為本,質量優先。增強服務意識,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寶懷
副組長:高布權
成員:侯虎虎 馮菊香 任永平
秘書:古小波
(二)成立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
組長:李寶懷
成員:胡俊生 武忠遠 高布權 任曉林 姚懷山 吳衛東 馮菊香 學院紀委委員1人
秘書:古小波
(三)成立公共管理專業(MPA)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
組長:高布權
成員:胡俊生 武忠遠 李寶懷 任曉林 姚懷山 吳衛東 馮菊香 學院紀委委員1人
秘書:古小波
三、復試資格
1. 所有第一志愿報考學校且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A類)和學校接收調劑的考生均應參加復試,沒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 調劑復試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和學校規定的調劑復試標準,并接到學校的復試通知。
3.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參加復試人數與招生規模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120%,由研招辦通知考生本人參加復試。未按規定時間到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論。
4.復試前需進行復試考生資格審核。往屆生報到時須攜帶:①身份證;②畢業證;③準考證;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下載);⑤《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單位組織部門或檔案所在部門蓋章)(均為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到時攜帶:①身份證;②學生證;③準考證;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信網下載);⑤《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學校院系黨組織蓋章)(均為原件)。學歷校驗有問題的考生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通過資格審核者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5.考生需持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參加復試的各個環節。
四、復試內容、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復試內容
1.專業課考試;
2.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
3.綜合面試;
4.報考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還要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5.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階段主干課程。
(二)復試方式
1.專業課考試采取筆試。報考行政管理專業的考生專業課考試科目為《行政管理學》(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50分)。報考公共管理專業(MPA)的考生專業課考試科目為《行政管理學》(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50分)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專業課(每門時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上述考試均由研究生處組織負責。
2.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采取口試,滿分50分;由外語學院組織負責。
3.綜合面試,采用面試方式,滿分100分。對每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為15-20分鐘,由學院組織負責。
(三)復試成績
1.專業課筆試成績總分為15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90分。
2.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總分為5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20分。
3.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60分。
4.公共管理碩士專業思想政治理論成績總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60分。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專業課,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每門加試專業課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60分。
6.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公共管理專業為400分),缺少任何一項復試環節者,不予錄取。
7.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評定辦法為:
(1)考生(除公共管理碩士專業)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3×40%;
(2)公共管理碩士專業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60%+復試總成績÷4×40%;
五、招生計劃與錄取公示
1. 招生計劃與復試辦法。按照學校下達的計劃數,2017年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研究生擬計劃招生16人,公共管理專業(MPA)擬計劃招生30人。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在延安大學研究生處網站公布,公共管理學院復試(面試)辦法按照《延安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方案》《延安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面試實施細則》執行,具體內容見本單位網站或公告欄。
2. 成績公示。學院復試結束后,將在本單位網站或公告欄公示復試考生的成績情況。公布內容包括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專業課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研究生處將在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不少于10個工作日)。
3. 招生錄取。(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錄取。(2)未完成要求的復試環節者,不予錄取。(3)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再次復試完成后,確定是否錄取。
六、紀律要求
1.嚴肅招生錄取工作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凡近親參加復試者實行回避制度,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對違紀作弊情況,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2.學院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復試導師及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錄取工作相關文件,熟悉復試過程和相關政策,加強保密責任。
3.學院將對復試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刻盤歸檔。同時還需做好記錄工作,記錄材料要整理成冊保存。
4.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接受舉報受理單位:公共管理學院聯系電話:13488247848;聯系人:古老師。延安大學紀委辦公室;接受舉報電子信箱yadxjw@163.com;接受舉報電話:0911-2332090。
七、復試時間和地點
2017年4月7日—4月9日。
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時間
地點
具體安排
備注
4月7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逸夫樓
門前
往屆生報到時須攜帶:①身份證;②畢業證;③準考證;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下載);⑤《延安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單位組織部門或檔案所在部門蓋章)。
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到時攜帶:①身份證;②學生證;③準考證;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信網下載);⑤《延安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學校院系黨組織蓋章)。
學歷校驗有問題的考生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均為
原件
4月7日
晚上
18:00-22:00
周揚樓
2104
教室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4月8日
上午8:30-11:30
周揚樓
專業課筆試
4月8日
下午
14:00 -18:00
周揚樓
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
4月9日
上午
7:30—12:00
周揚樓
2505
行政管理專業綜合情況面試
4月9日
下午
2:00—8:00
周揚樓
2505
公共管理專業(MPA)綜合情況面試
4月10日
12:00前
建議擬錄取名單報送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
4月12日
錄取名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