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MBA報考測評申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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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一、 復試資格

MBA 項目根據初試成績分AB 線確定復試資格。

1A 線:聯考總成績不低于215 分,且英語成績不低于 60 分、綜合能力成績不低于120 分的考生,符合《清華大學2008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所規定的工商管理碩士(MBA)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以參加復試。

2B 線:聯考總成績不低于185 分,且英語成績不低于50 分、綜合能力成績不低于100分,具備以下五個條件之一者,可以根據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試資格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提出復試資格申請且材料完備者,經清華大學MBA 復試資格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后,可以參加復試。

從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是單位管理骨干,且有突出業績者,須提交業績報告
(加蓋單位公章)及主管領導推薦信;

在大中型企業擔任中層及以上管理職務者,須提供單位人力資源部門任命函;

曾獲地、市級及以上獎勵或表彰者,須提供獲獎證書、獎狀等復印件。

本人創業且公司具有一定規模者,須提交公司介紹、工商執照復印件。

擁有GMAT 有效成績且成績在620 分以上者,須提交GMAT 成績單。

3.申請MBA 項目B 線復試資格的考生,須于2008 3 14 日(周五)中午1200點前(以寄達時間為準*)郵寄或快遞以下材料至: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MBA 招生推廣部 收

地址:北京海淀區清華園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舜德樓119          郵編:100084

* MBA 招生部每日收到材料后將以短信及電子郵件形式通知寄出材料的考生。請務必提供常用手機號碼及電子郵箱地址。

《清華大學2008 年工商管理碩士(MBA)項目招生復試資格申請表》

中文個人簡歷(要求A4 1 頁)

公司簡介(要求A4 1 頁)

業績報告(蓋單位公章)及主管領導推薦信,或單位人力資源部門任命函(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復印件,或獲地、市級及以上獎勵或表彰獲獎證書、獎狀復印件,或個人創業公司工商執照復印件,或有效期內的不低于620 分的GMAT成績單(2003 1 月以后參加GMAT 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