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也是國家首批“211工程”建設院校,擁有全國唯一的“985工程”金融類優勢學科創新平臺,組建了國內第一個金融學協同創新中心,是國家首批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高校和全國財經院校中唯一的“十二五”國家級教師教學發展示范中心。
1993年,我校獲得教育部批準,成為中國西南地區首家開辦MBA的院校。開辦之初,我們就按照國際先進的MBA教育范式,整合學校力量辦MBA。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MBA培養質量得到了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并認為“西南財經大學已經初步形成了西南地區MBA教育的區域性品牌”。面對新形勢,MBA項目以中國高質量MBA教育認證和EQUIS認證的標準為導向,不斷優化內部管理,豐富第二課堂,強化學生服務,依托整合校內校外優質師資的教學隊伍、活躍的校友平臺與外事平臺,將MBA項目真正建設成為學生的校友增值中心、校企互動平臺、同學交流橋梁、感情聯系紐帶、終身學習場所。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我國的工商管理碩士(MBA)教育借鑒了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結合我國國情,著力為我國工商企業和經濟管理部門培養一批高層次的管理人才。根據原國家教委的規定,工商管理碩士的培養目標是:適應我國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需要的、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既懂專業知識、又懂經營管理、既有組織與指揮能力、又有戰略眼光和開拓精神的工商企業和經濟管理部門的高層次管理人才。
二、招生類別及政策
(一)我校招收MBA(工商管理碩士)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學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將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學習內容及方式
在職工商管理專業方向(01方向:非全日制)
學習內容包括核心課程模塊(會計學、管理經濟學、市場營銷、商務英語、人力資源管理、數據模型與決策/Analyticsfor Business Decision Making、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財務管理/FinancialManagement、戰略管理/Strategic Management),限選課程模塊(管理溝通、商業倫理與社會責任),在修完核心課程后,根據培養目標開設營銷管理、領導力與戰略、會計與公司理財、金融市場與銀行管理。品牌管理/Branding and Cross-Cultural Brand Management、金融創意與創新/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ration from A Finance、創業學/Entrepreneurship相結合方向課程。最后是選修和綜合實踐模塊(實習、研討、講座、企業診斷項目等)。
培養方向設置統一的學位課程及相應的方向必修課程,學生在完成課程學習任務后,可結合自己所選的培養方向選擇導師和撰寫學位論文,在導師指導下,對本方向的專題做進一步深入研究。
五、項目招生說明
(一)招生對象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從本科畢業時間到2020年9月1日計算,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大學專科畢業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者;碩士研究生畢業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3. 考生須核對學歷、學位證書的真實有效性。如招生部門或認證中心經查詢證件不屬實,即取消參考、入學資格,已入校學生取消學籍。
4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培養方式
0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學制兩年(課程學習 1.5年,撰寫學位論文 0.5年),最多不超過四年。具體學習年限,根據修滿學分和完成學位論文的時間而定。
授課類型
1. 每學期周末班學習方式(周末班);
2. 每學期周一至周五晚上和星期六走讀學習(晚班);
以上授課類型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自愿選擇,授課校區均為西南財經大學光華校區。
(三)招生計劃
2020年的計劃招收人數以西南財經大學研究生院公布為準。
(四)專業代碼:125100(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
0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五)學費:
學費標準按照財務處《西南財經大學收費公示表》相關標準執行
(01)(非全日制)工商管理:9.8萬元/生(分兩年繳納)
(六)分數線:
根據當年西南財經大學研究生院自主劃線為準
(七)課程學習及畢業授位
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工商管理專業方向)非全日制班規定的總分為45學分。學生必須通過規定課程的考試,成績合格,方能取得該門課程學分。修滿規定學分,撰寫學位論文,并經答辯通過,由我校按學位條例和學位申請程序審定,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工商管理碩士(MBA)學位證書。
六、報名和考試、資格審查、考試和錄取
報名和考試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
2019年9月24日—27日,
9:00-22:00
2019年10月10日—31日,
9:00-22:00
2.報名要求: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學歷(學籍)信息校驗: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4.注意事項: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推免生錄取資格。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4)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5)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學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6)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繳費并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網報信息,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
2019年11月上旬。具體時間請關注報考點的現場確認公告。
2.現場確認地點:
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1.學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2.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3.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學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再準予考試,否則不得準予考試。
特別提示:為避免因學籍或學歷問題影響報考,請所有考生在現場確認前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進行學歷(往屆生)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打印備查。材料要求如下:
往屆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境外學歷考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初試科目
12月21日:
上午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下午 外國語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初試地點:由考生所選擇的報考點統一安排(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
4.初試有效證件: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和書寫。
5.考生初試成績由學校統一通知。
(二)復試
復試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在復試前學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現場確認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學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1)復試合格分數線:學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學校碩士生培養目標、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確定各專業、方向和各專項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參加專項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行確定。
(2)復試時間:2020年4月。
(3)復試內容:復試一般包括專業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4)復試形式: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學校將在教育部規定基礎上適當擴大復試差額。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需在復試合格分數線公布后一周內與學校研招辦聯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應材料進行審查。
錄取
(一)學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被錄取的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審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六)新生應按時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當按規定事先書面向學生所在培養單位請假。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七、體檢和其它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學校的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規定,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三)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四)學校無培養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考生的導師,暫不具備招收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考生的條件。
(五)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不提供歷年真題,不指定參考書目。
(六)本簡章內容如遇與國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教育部的文件為準。
*最終以西南財經大學研究生院公布文件為準
以上內容若發生變更,以教育部和西南財經大學研究生院最新公布內容為準。